纺织服装学院查课制度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查课是了解教师及学生上课“量”的最直接方式。为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质量中对“量”的科学管理,完善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学风教风建设,特制订本规定。
一、查课对象
纺织服装学院所有在校的大一至大四上课班级
二、查课时间:
1、每学期第一周和第十八周;
2、五一长假、国庆长假、元旦等重大节假日前后,具体为:4月30日,5月8日,9月30日,10月8日,12月31日,1月2日;
3、其它时间每周随机抽查2次,不另行通知;
4、查课范围包括上午、下午及晚上的所有课程。
三、查课要求:
1、查课人员应按照课表进行查课,不得提前通知被查课班级。
2、查课人员不得影响教师的正常教学。
3、查课人员要严格按照教师及学生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不得谎报情况。
4、查课人员应按要求填写查课登记表。在查课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按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课情况由学办、学习部统计、归档,并将查课结果及时反馈给学院。
(审核:李爱国 罗荃 喻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