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1日晚,纺织服装学院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班主任工作布置会于电教楼201会议室召开。纺织服装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罗荃,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轶,全体班主任、辅导员参加本次会议。
学院根据《湖南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和《湖南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的文件精神, 制定了《纺织服装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210-2021年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方案》
评定原则: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2、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齐全的五类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原则上列为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城市低保家庭学原则上必须评定国家助学金。
3、各班应加强审核把关,如审核出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一律取消该评选名额,不再换人替补。
4、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截留、挪用或套取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如有违反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
会上,袁微微老师向大家详细介绍了评审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名额分配原则,还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额度和下发时间,让大家明晰了申报人群、评选条件等相关事宜。会上,班主任和辅导员老师们也积极发言,对今年的评定流程进行了深入探讨。
罗荃副书记做总结发言,她表示希望全体班主任和辅导员对本项工作高度重视,都要认真了解本项评审工作的程序及具体要求。同时在评定过程中对流程严格监督。严禁班级内部对奖助学金进行二次分配,要求各班按照规章流程,严格执行,把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定给真正贫困的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坚定理想信念,实现心中理想。
(审核:李爱国 罗荃 袁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