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学年度寒假事项的通知
纺织服装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校历安排,现将寒假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从1月10日放假,2月13-14日(星期五-星期六)报到注册,2月16日正式上课。
2、下学期开学时需持学生证和缴费收据到学院教务办办理注册手续。未交清学费者不予注册。
3、各位同学离校前应当关好宿舍门窗,关灯、关电,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寄存。回家途中,应提高警惕,保护好人身、财产安全。
4、寒假留校学生请于1月9日前交书面申请书至学办,申请书应写明:姓名、专业、电话、住宿地、留校原因。
5、留校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校纪校规,做到按时作息,不留宿外人,不要违章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违纪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寒假期间,学校相关部门设立了值班室,如遇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
北校区治安科电话:0732-8680110
最后,祝各位同学假期愉快,一路顺风!
纺织服装学院学工办
二○○九年一月七日
(审核:江灏 黄自力 唐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