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活动

我院举行2013届毕业生户口和学籍档案去向方案宣讲

发布者:邓佳邑  时间:2013-05-08 11:30:50  

   

        2013年5月7日中午12点,纺织服装学院罗荃老师在电教105教室为我院2013届毕业生召开了一场关于毕业生户口和学籍档案去向方案的宣讲。此次宣讲重点为指导毕业生如何落实自己的户口与学籍档案的去向问题,更好的为毕业生顺利毕业服务。
       首先,罗荃老师针对户口和学籍档案二者的区别进行介绍,引入话题。其中提到户口与学籍档案的不同,学籍档案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本人携带。而户口不同,它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迁出手续,再由本人或委托人到迁往落地户,是个人行为。 然后罗荃老师通过举例,并与学生们在交流中论及大学生户口迁移政策问题,耐心解答学生们的疑问。
       宣讲第二阶段则着重介绍目前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学籍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一、 把档案转至生源地原籍,由所在地级市的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或暂时不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则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二、把档案留在学校。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和学籍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其缺点则是由于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四、把档案转至用人单位,毕业生需要跟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接收其档案,事业型单位具有管理人事档案的资质,而企业本身不具备管理人事档案的资质,一般实行委托人事代理的方式,毕业生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向用人单位了解清楚,然后做出抉择。
        通过此次宣讲,毕业生对于户口和学籍档案的政策了解得比较清楚,并引起重视,积极为自己毕业后的去向问题做出更好的打算。

(审核:江灏 黄自力 唐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