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湖南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学生党支部确定刘文康、文韬等56位学生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基层党委举报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举办反馈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举报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调查线索。受理单位对举报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公示对象名单和基本情况如下:
学生第一党支部:26人
学生第二党支部:30人
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
受理单位:中共湖南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委员会
办公地点:纺织楼中栋B204
联系电话: (0731) 58680373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审核:李爱国 何斌 傅静琳)